
2025年江蘇二造考試成績查詢時間預計12月底公布,屆時應試人員需登錄江蘇省建設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查詢成績。
一、2025年江蘇二造考試成績查詢時間
12月底完成閱卷工作,發布考試成績,應試人員登錄江蘇省建設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查詢成績。
二、2025年江蘇二造成績管理
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或者報考增報專業只需參加1個科目考試的報考人員,考試合格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相應專業合格證明。
三、2025年江蘇二造合格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精神和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行委員會《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互認實施細則》(示范區執委會﹝2021﹞10號)有關規定,自2022年度起,江蘇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總分的60%(對年度考試成績波動較大的科目,由長三角地區兩省一市協商劃定合格標準,另行通告)。
四、2025年江蘇二造考后審查
1. 審查對象。按照成績滾動管理辦法,2025年度相應考試科目均合格的應試人員進入考后資格審查環節。請報考人員務必保持報名注冊時填報的手機號碼暢通,以便及時接收相關提醒信息。
2. 提交補充材料。需要補充材料的審查對象,資格審查部門(機構)應告知材料補充規定時限、補充材料內容及提交方式。逾期未提交視為放棄審查資格,即資格審核結果為不通過,考試合格成績無效。
3. 陳述申辯。審查對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審查對象如對資格審查處理決定存在異議,可自資格審查部門(機構)向審查對象發送查看審查結果短信或電話通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陳述和申辯。各設區市考試主管部門受理陳述和申辯并在復核后作出答復(聯系方式見附件6)。
4. 審查對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查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報考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2025年江蘇二造證書發放
報考人員可于考后審查結束7個工作日后,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業務辦理平臺(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在全省范圍內與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