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8-04 15:55:24來源:魔方格
河南人事考試網發布關于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如下: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駐豫有關單位,各大專院校:
為做好我省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11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設置
10月24日
上午 0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25日
上午 0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題。
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本次考場考點設在省直、部分省轄市政府所在地。
二、報名及免試條件
凡符合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試條件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參加免試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試條件:
1.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2.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其成績從2019年開始,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四)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藥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中專學歷報考人員應根據本人符合的報考條件,選擇“考全科(中專)”或“免二科(中專)”報考。各科目成績有效期較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
三、獲得資格證書的條件
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2020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全員告知承諾制。有關全員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查詢。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一)要認真閱讀并知曉網上報名操作流程;
(二)要對照報名條件(見上文“報名及免試條件”),如實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三)身份、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須按要求上傳相關證件的掃描件。